关于印发《威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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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威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城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威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保障我市铁路运行安全,进一步改善铁路沿线环境,确定在前两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级主导、区级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对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桃威铁路威海段(以下分别简称城际铁路、桃威铁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重点采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治理措施,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提升我市铁路沿线环境绿色生态景观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管控。对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铁皮围档、塑料大棚等易刮落飞扬物进行整治,加强铁路沿线两侧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安全管控,强化对铁路平交路口的安全管控措施,依法查处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放火烧荒等违法行为,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二)开展净化行动。加强车站站区和铁路栅栏(隔离网)以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清理规范物料,消除卫生死角;清理铁路栅栏(隔离网)以外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垃圾渣土和“白色污染”,依法查处乱倒垃圾渣土行为。整治铁路沿线两侧500 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关停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有批准手续的,配套建设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或纳入污水管网,严禁污水、粪便污染环境。 (三)实施绿化行动。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对铁路沿线闲置地、荒地、拆违后的公共用地进行绿化。严格落实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对沿线城市公园、郊野景观和其他景观绿地进行优化提升,高标准补植补造、加宽加密,丰富区块特色,突出景观主题。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进行整治,清理堆石堆料,对破损山体进行造林复绿。 (四)开展美化行动。整修粉刷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建筑,拆除残垣断壁和违法建设,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治理乱贴乱画,增设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整治铁路沿线两侧的物料堆放场所,综合实施清运、覆盖、围挡等处理措施;治理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作坊,严禁露天生产和存放物品,保持场院整洁规范。 (五)实施亮化行动。对铁路沿线重要节点、滨河沿线开放空间及可视范围内大型建筑、标志性建筑的亮化工程进行维修,在城区、站区及节点门户区域适度增设夜景照明设施,对铁路沿线两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维修亮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效果。 三、责任分工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办发〔2016〕36 号)明确的相关责任分工执行。 四、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7日至18日)。各区市要对照市里下发的问题整治清单,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列出辖区详细的整治任务清单,于4月18日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二)整治阶段(4月19日至5月10日)。各区市要按照确定的任务清单及整治措施、时限,建立台账,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验收阶段(5月11日至15日)。市里组织对各区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统一报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导调度和检查验收工作;各区市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实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各市区开展工作。 (二)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每个区市一张问题清单、一本工作台账管理,对问题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重大问题挂牌督办,问题彻底解决并经验收达标后再予以销号,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无缝隙、无断档。 (三)强化督导调度检查。实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现场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我市一次性整体通过省里评估。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综合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各区市和市地方铁路部门要落实“双段长”责任制,各区市要明确铁路沿线相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的管理养护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巡查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实现铁路沿线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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