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如您需要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照规范填写的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设置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户外广告实景彩色效果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
环翠分局:5308135;
高区分局:5625416;
经区分局:5967668;
临港区分局:5363737
附件下载:1、户外广告申请表
2、承诺书
3、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